1、企業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墊運費時,將代付的金額通過“其他應收賬款”科目進行核算,收回款項時再沖減其他應收款金額,其具體的分錄為:支付代墊運費:借:其他應收賬款,貸:銀行存款。
2、收回代墊運費: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