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遞延收入-穩定崗位補貼
2.發生社會保障支出時:
借:管理費-繳納社會保險費
貸款:銀行存款
同時
借:遞延收入-穩定崗位補貼
貸款: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收益
根據所涉及的賬戶數量,會計分錄可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經濟核算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其中借方反映企業存款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款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應將資金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現金”等相關科目;支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相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