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家進行了講解。
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對於或有負債,會計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範圍
除可能性極小的或有負債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負債均作披露。(但對於未決訴訟擔保責任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所產生的或有負債未決仲裁則不論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內容
①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②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③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3)例外情況
如果披露未決訴訟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是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壹般不予披露,但是,對某些經常發生或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小,也應予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這些或有負債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以及為其他單位提供的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以上就是中級會計職稱
重點,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的精華知識點,涉及到的內容也並不是很多,希望大家都能夠明白。此外,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條件,因而不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