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註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本單位年度照明工程設計工作量累計合同額2000萬以上,至少完成4項照明工程設計項目。
2.技術條件
(1)專業設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和數量符合申請專項資格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名單”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6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主持設計不少於6項大型照明工程且質量合格,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人員配備表中規定的人員中,非註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至少4項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具有獨立執行特殊照明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綜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有健全的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2)B級
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設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和數量符合申請專項資格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名單”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主持設計過不少於5項大型照明工程且質量合格,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人員配備表中規定的人員中,非註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至少3項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具有獨立執行特殊照明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接業務範圍
(1)甲級
承接照明工程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限。
(2)B級
可承擔中等規模以下照明工程的專項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