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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余款項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現在很多商家都會提前付款,然後拿貨。有時候會出現壹些情況,比如貨不夠。這時候就需要退款,把多余的錢退回來。怎麽做賬?

退回多余資金的會計分錄

接收退款: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付款退款方: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什麽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款項、代位求償款、應收分保款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和“其他單位(或個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當企業發生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

信用:庫存現金等。

在追繳或倒賣各類贓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什麽是其他應付款?

壹般情況下,“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應付租金、向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理戶收取的裝修保證金、應付職工整體養老金、暫收上級單位和下級單位的款項等。

應該註意的是,應付給供應商的款項往往發生在企業的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中。

“其他應付款”科目屬於負債科目,借出方代表各種應付款項和暫收款,借入方代表已償還或核銷的各種應付款項和暫收款。月末余額在貸方,表明企業應付和暫收的現金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