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預算內撥款(也就是國庫撥款),根據撥款單作賬。
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經費----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事業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2、單位收到財政局綜合股核撥的各種收費和其他收入
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預算外收入
事業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
3、單位取得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捐贈收入、有價證券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4、事業單位上級單位撥非財政補助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上級補助收入
5、單位收到財政部門(職能股室)、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
事業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專款----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
6、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附屬單位繳款
二、單位取得的往來款項核算
1、單位發生的臨時性暫存款、應付等待結算款項
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按債權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
事業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按債權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
2、行政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置明細賬
3、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按債權單位設置明細賬。
三、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應繳款項
1、收到“應繳預算款項”時
行政單位: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上繳國庫時
借: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現金(銀行存款)
事業單位: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上繳國庫時
借: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現金(銀行存款)
2、收到“應繳財政專戶款”時
行政單位: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上繳財政專戶時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現金(銀行存款)
事業單位: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上繳財政專戶時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現金(銀行存款)
3、執收單位開具繳款書,交款單位直接將款項交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的交入國庫:
借: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應繳預算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交入財政專戶: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按收費項目設置明細賬
單位取得的收入必須及時入賬,應繳預算和財政專戶款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設“小金庫”。“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年終余額為零
四、單位發生支出核算
1、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各項支出時
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目”、“節”級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貸:現金(銀行存款)
事業單位: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目”、“節”級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貸:現金(銀行存款)
2、撥出經費的核算
行政單位
借:撥出經費----撥出經常性經費----按所屬單位設明細賬
----撥出專項經費----按所屬單位設明細賬
貸:銀行存款
事業單位
借:撥出經費----按所屬單位設置明細賬(撥出單位只有壹個,可以不設明細賬)
貸:銀行存款
3、撥出專款核算
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撥付給所屬事業單位的需要報賬的專項資金。
借:撥出專款-----按所屬單位設置明細賬(如果所屬單位只有壹個,可以不設明細賬)
貸:銀行存款
4、專款支出核算
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職能股室)、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實際支出時
借:專款支出------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
貸:銀行存款
5、上繳上級支出核算
附屬於上級單位的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按規定的標準或比例上繳上級單位支出
借:上繳上級支出
貸:銀行存款
6、對附屬單位補助的核算
事業單位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補助時
借:對附屬單位補助
貸:銀行存款
五、代發工資的賬務處理
收到財政部門的“預算撥款通知單”和銀行退回的“工資表”(必須加蓋銀行印章)時
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目”、“節級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貸:撥入經費----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事業單位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目”、“節”
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貸:財政補助收入----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六、固定資產核算
壹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壹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購建、調入(有償或無償)、盤盈固定資產時,根據發票、政府采購驗收單或其他原始單據
借: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類別設置明細賬
貸:固定基金
固定資產報廢、調出、盤虧時,根據國資局的批復或相關資料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類別設置明細賬
七、年終結轉
1、行政單位
借:撥入經費----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預算外收入
其他收入
貸:結余---- 經常性結余(撥入經常性經費、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 專項結余(撥入專項經費)
借:結余----經常性結余(基本支出)
----專項結余(項目支出)
貸:經費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目”、“節”級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撥出經費----按所屬單位設置明細賬(如果所屬單位只有壹個,可以不設明細賬)
專項結余在工程項目未完工前保留下年繼續使用,工程項目完工後,報經主管預算單位或財政部門批準後,方可使用。
2、事業單位
借:財政補助收入----撥入經常性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行政運行
----撥入專項經費----人大事務----行政運行
----政協事務 ----行政運行
上級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
其他收入
貸:事業結余---- 經常性結余(撥入經常性經費、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和其他收入)
----專項結余(撥入專項經費)
借:事業結余 ----經常性結余(基本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和對附屬單位補助)
----專項結余(項目支出)
貸:撥出經費----按所屬單位設置明細賬(如果所屬單位只有壹個,可以不設明細賬)
事業支出----基本支出(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目”、“節”級支出預算科目設置明細賬
----項目支出(同上)
對附屬單位補助
年終結賬後,經常性結余進行結余分配,專項結余在工程項目未完工前保留下年繼續使用,工程項目完工後,報經主管預算單位或財政部門批準後,方可使用。
經常性結余進行結余分配
借:事業結余----經常性結余
貸:結余分配
結余分配轉入事業基金
借:結余分配
貸:事業基金----壹般基金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借:事業基金----壹般基金
貸:事業結余----經常性結余
年終結轉後,各收支科目余額為零。
3、事業單位撥入專款、撥出專款、和專款支出的結轉
年終結賬時,對已完工的項目,“撥入專款”與“撥出專款”、和“專款支出”對沖,工程項目未完工前,賬戶余額結轉下年。
借:撥入專款----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
貸:撥出專款----按所屬單位設置明細賬(如果所屬單位只有壹個,可以不設明細賬)
專款支出----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
撥入專款
八、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壹)清理結算
1、清理、核對年度收支數字和各項繳撥款項,各項收入要及時入賬,應繳款項年終前全部上繳。
2、清理往來,年終前盡量清理完畢。按有關規定應當轉入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
3、對賬,年終決算前,壹是要與財政部門和銀行對賬;二是賬賬,賬證,賬表核對。相關數據核對準確無誤後,再辦理結賬和編制年度決算。
(二)年終結賬
年終結賬包括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1、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後,計算出借方和貸方12月份的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的余額,編制“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後,辦理年終沖轉(沖轉的方法按前面講處理)。
2、結清舊賬。將轉賬後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累計數,然後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下行的“摘要”欄內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
3、記入新賬。根據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各賬戶各有關賬戶,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
九、會計報表編審
1、月報表,“月報表”要求填報“資產負債表”、“經費(事業)支出明細表”、“經費(事業)支出(附表)”
2、年度決算報表。按照年度部門決算報表的內容據實填報。
十、賬簿設置
行政事業單位設置賬簿種類: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多欄式明細、往來明細賬(行政單位包括暫存款和暫付款,事業單位包括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明明細賬,同時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輔助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