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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金融交易提供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投資收益,貸:應交稅費——金融商品轉讓應交增值稅。月末,金融商品轉讓產生收入時,確認的“應交稅金——金融商品轉讓應交增值稅”為銷項稅額,而非實際繳納的稅金。金融商品主要指外匯、有價證券、非商品期貨基金、信托和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以及各類金融衍生品,其中有價證券主要指股票和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