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兩者性質不同。會計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審計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具體經營管理之外,主要影響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
審查,具有外部性和獨立性。
第三,兩個對象不同。核算的對象主要是資本運動的過程,即經濟活動的價值;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數據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第四,方法和程序不同。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核算三部分組成,包括記賬、核算、報賬、核算等。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和信息;審計方法體系由計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實施方法主要是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準進行評價,提出審計報告和決定,運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完成審計任務。
第五,功能不同。會計的基本職能是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經濟活動的過程;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有評估和公證。
雖然會計也具有監督的職能,但這種監督是壹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會計檢查或審計僅指查賬,主要針對會計業務本身,而審計不僅包括查賬,還包括對計算行為和壹切經濟活動進行實地調查、考察、分析和檢查,即包括查賬和審計。
會計檢查只是各單位會計部門的附帶職能,審計是獨立於會計部門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其檢查的範圍、深度和方法是有限的,而審計的目的是確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和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壹,但不是唯壹的手段。
壹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