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財務經理或財務主管的指導下,完善存貨核算二、三級科目,參與存貨核算相關制度規定的編制並提出建議。
2.審核存貨采購、請購、消耗的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交復核會計復核。
3.根據會計復核無誤的憑證,及時登記存貨核算明細賬。
4.月末根據倉儲部門上報的各類材料出庫憑證進行材料消耗的核算,按時編制成本核算所需的材料消耗匯總表,並編制記賬憑證,記入電腦賬和手工賬。
5.月末核對材料明細賬和總賬,核對材料電腦明細賬,對發票的未來材料進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