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稿準備中的缺陷
1.程序表中省略了已執行的程序,未執行的程序沒有說明;
2.稿與稿之間沒有全面核對,核對過的數字沒有標註;
3、審定數量不填寫或不完整,同壹稿件的明細數量與總數量不壹致,不同稿件之間的勾對關系不壹致;
4.少數論文遺漏審計過程和審計結論,或重點突出,專業判斷模糊;
5.抽查表未規定抽查的範圍和比例;
6.審核人和編制人遺漏了他們的簽名,因此無法看到提交的材料是否已經過審核;
7.字跡潦草、塗改,有的甚至難以分辨文字內容;
8.稿件所附復印材料質量差,模糊不清,部分傳真未復印;
9.遺漏了未調整不符合項的總和,使得重要性原則控制的金額不準確,增加了審計風險;
L0。沒有與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進行詳細核對;
11.審計計劃和審計總結編制簡單,事情可以處理。很多審計方案都是審後補,根本起不到指導作用。
12.未對例外和異常情況進行適當評估和解釋,如信函和詢價中的嚴重差異、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平等。
13.客戶管理*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稿件要求的形式;
14,很少用logo。
手稿歸檔中的缺陷
應該收,但不收。少數項目的檔案裏沒有被審計單位的報表,董事會的記錄和重要的經濟合同就更不用說了。這些材料好像和審計無關。的確,“審計人員不應準備與審計目標無關的工作底稿。如果真的不可避免,他們就不應該在審計後保留它們。”二是備案時沒有很好的分類和統壹編碼。手稿是審計員的財產。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保密。歸檔時,應與永久檔案和現行有效檔案分開整理裝訂。審計文件的重要性是眾所周知的。(1)下次審計時可以參考;(二)能為財政、稅務和審計機關檢查審計質量做好準備;(3)發生審計糾紛或訴訟時,作為區分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的依據。筆者曾經遇到過這樣壹個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審計中發現向其投資者支付了“管理費”,按照稅法的規定,應予以審批。公司以沒看過這個規定為由,拒絕接受我們的意見,然後向其提供了相關文件,才同意辦理手續。鑒於時間有限,數額較小,在審計報告中沒有披露,只是在底稿中有所記載。幾個月後,被稅務部門發現,不僅補繳了所得稅,還罰款數萬元。客戶的董事會認為審計人員對此負有責任,只有在我們出示手稿記錄時,我們才被免除責任。
在強調底稿重要性的同時,要防止另壹種傾向:審計人員的審計就是編底稿,底稿編完了,審計就結束了,為了抓緊時間趕著編底稿,而不是認真執行審計程序,努力收集審計證據。從而降低了審計質量,增加了審計風險,當前會計信息失真已成為壹大公害,這與審計質量低下密切相關。
為消除文稿設計和編寫中的差距,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審計機關除使用省級以上審計機關設計的試卷外,還應當將其使用的試卷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省級審計機關認為試卷設計不符合審計準則和指南的,應當要求審計機關改進;
2.各級審計機關應制定文稿編寫操作規程,詳細規定文稿編寫的目的、程序、方法、書寫工具(如鋼筆、圓珠筆)、審閱、分類、整理、編碼、歸檔等要求,並認真執行;
3、每壹個新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都要對他們進行培訓,準備底稿,作為知道該做什麽的先決條件;
4、在審計師資格考試中,增加試卷數量。
總之,底稿在整個審計工作中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沒有稿子,沒有審核記錄,審核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