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的區別
會計主管是指獨立核算二級單位財務機構的負責人(會計主管)由企業集團委派,並實行統壹調配、統壹管理的幹部制度。
財務主管由集團公司以出資人身份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派遣財務人員,主要是財務經理,對他們的選拔、任免、業績考核、獎懲、工資福利等進行統壹管理。財務經理的人事關系和工資報酬的分配權都集中在總公司。
財務主管壹般指壹個單位負責財務工作的主管。壹般為中層以上管理職位,如財務機構負責人或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與會計主管是對稱,在中國中小企業財務與會計不再細分壹樣,習慣中有時代稱。
會計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具體領導者和組織者。直接上級是財務部經理。
財務主管職責 :
1.負責公司的全面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制定並完成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辦法;
3.解釋、解答與公司的財務會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
4.分析檢查公司財務收支和預算的執行情況;
5.審核公司的原始單據和辦理日常的會計業務;
6.編制銷售公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7.編制公司的會計報表,在每月10日前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
8.編制、核算每月的工資、獎金發放表;
9.定期檢查銷售公司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是否帳實相符;
10. 不定期檢查統計崗位的商品是否帳實相符;
11. 按照印鑒分管制度,負責保管銀行預留印鑒中的壹枚財務章;
12. 承辦總經理和財務總監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計主管權力與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參與制定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財務計劃,銀行借款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固定資產和資金的核算工作;
4.負責按國家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各類有關財務方面的事項,並督促辦理解交手續;
5.負責審查或參與擬訂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公司領導和董事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董事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進行決策,支員群眾參加管理;
8.負責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
9.負責會計人員考核,參與會計人員的任用和調配;
10.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經營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