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連續編號的方法是為了區分會計憑證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賬簿登記和會計憑證與賬簿記錄的核對,防止會計憑證丟失,便於日後查找。對記賬憑證進行編號的方法有很多:
壹種是把會計部門的所有會計憑證作為壹種統壹的編號,做成背單詞的數量;
壹種是按照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現金及銀行存款支付及轉賬業務三類進行編碼,分別編號為收款號、付款號、轉賬號;
還有壹種是按現金收入、現金支付、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支取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分別編號為現金收訖號、現金支付號、白銀收訖號、白銀支付號和傳輸號..當月會計憑證的編號可以在填制會計憑證的當天填寫,也可以在月末或憑證裝訂時填寫。無論是統壹編號還是分類編號,會計憑證都要按月份以自然數字順序連續編號。通常壹張憑證是有編號的,不允許跳號、重號。
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以使用“會計憑證號單”。按照本單位會計憑證的編號方法,序號和編號事先印在編號單上,壹張由見證人註銷。裝訂憑證時,附編號單,使記賬憑證的編號、編號壹目了然,便於查閱。
對於復雜的會計事項,需要填制兩張或兩張以上會計憑證時,應寫分號,即原會計憑證的數字應以分數形式表示。如果8號會計憑證需要填寫兩張會計憑證,第壹張編號為8(1/2),第二張編號為8(2/2)。
會計憑證的主要特點會計憑證法以會計憑證作為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數據來源,通過將會計憑證分為幾類,直接反映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這種方法的主要特點是:
1.數據直接來源於會計憑證。會計憑證中記錄的金額是否應在現金流量表中列示,應根據科目優先原則,即根據憑證所涉及的科目來判斷。壹張完整的會計憑證包含四個基本要素:會計科目、會計方向、金額數據和摘要。現金流量表主要基於這四個要素。
2.會計科目分為兩類。會計科目可分為現金類和非現金類。現金科目包括:①庫存現金;②銀行存款;③其他貨幣資金;4儲備基金;⑤短期有價證券(現金等價物)。非現金科目是指會計科目表中除上述現金科目以外的所有會計科目。
3.會計憑證分為三類。在將所有會計科目分為現金類和非現金類的基礎上,將所有會計憑證按涉及的會計科目分為三類:①雙金憑證,借貸雙方均為現金類科目。②雙無類憑證,此類記賬憑證的借款人和借款人都不是現金賬戶。(3)單現金憑證,借貸雙方中只有壹方為現金賬戶的憑證,可進壹步分為單現金流量人憑證和單現金流出憑證。
4.運用記賬憑證法的基本原理。
(1)雙金、雙非現金券記錄的金額不在現金流量表中反映。
(2)單金憑證所記錄的金額,應當且必須全部列示在現金流量表的某壹行。如果會計憑證借記現金賬戶,貸記非現金賬戶,則該憑證所記錄的金額視為現金流入;相反,憑證中記錄的金額總是被視為現金流出。
(3)列表行的選擇。記賬憑證為單壹類型憑證的,現金流量表列示的記錄金額具體行號應由客觀內容優先制確定,即應根據記賬憑證摘要的具體內容選擇列示行號。
以上基本原則可以總結為:雙金雙金必須排除,單金券不可遺漏;借錢不是流入,借非貸款的錢是流出;是否列科目,列行看總結。
會計憑證填制的具體要求1。會計憑證除結帳和更正錯誤外,還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編號。附原始憑證數量的計算壹般以原始憑證的自然數為基礎。會計憑證中與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各項證據,應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會計憑證附有原始憑證匯總表的,所附原始憑證及原始憑證匯總表中的張數應計入附件中的張數。但是報銷差旅費用的零散票據可以粘貼在壹張紙上作為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多張會計憑證,可以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會計憑證上,在其他會計憑證上註明主會計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壹張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2.原始憑證所列費用需要兩個以上單位分攤時,保留原始憑證的單位應當將原始憑證出具給其他應當承擔的單位。原始憑證拆分單必須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憑證人員名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收制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及費用分攤等。
3.會計憑證的編號方式有很多種,可以按照現金收付、銀行存款收付和轉賬業務三大類進行編號,也可以按照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支出和轉賬業務五大類進行編號,也可以根據具體內容將轉賬業務分為若幹類。各單位應根據自身業務的復雜程度、人員數量和分工情況,選擇簡單、嚴謹、便於記賬、審計、內部審計的編號方式。無論采用哪種編號方式,都要按月順序編號,即每月從1開始,到月底為止。如果壹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或多張會計憑證,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進行編號。例如,如果會計分錄號需要填寫三張會計憑證。1,可以編成numbersNo。1(1/3),1(2/3),1(3/3)。
4.記賬憑證填制有誤的,應當重新填制。如果發現本年度已登記的會計憑證有錯誤,可以通過紅字沖銷法進行更正。如果會計科目應用沒有錯誤,但是金額錯誤,也可以根據正確數字和錯誤數字的差額,再補壹張調整會計憑證。當發現以前年度的會計憑證有錯誤時,應以藍色填制更正後的會計憑證。
5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會計憑證的機制應符合會計憑證的壹般要求,並應認真審核,保證會計科目的正確使用和數字的準確。印制的機構會計憑證應加蓋編制人、審核人、記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的印章或簽名,以明確責任。
6.經濟業務事項記賬憑證填制完畢後,如有空行,應在金額欄中從最後壹個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至總數上的空行進行核銷。
7.正確進行會計分錄,確保貸款余額。必須根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會計憑證的借貸金額必須相等,總數必須計算正確。
8.摘要應與原始憑證相壹致,正確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內容,並做到簡明扼要。讀者應能通過摘要了解經濟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判斷會計分錄是否正確,壹般不必翻閱原始憑證或詢問有關人員。
9.現金與銀行存款之間只涉及收入或支付的經濟業務,應以支付業務為主,只填制支付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避免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