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在教育機構擔任教師都應取得國家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
不過如果是應聘教育機構擔任壹般職員,如教務處工作人員、財務部門的會計、出納、保衛部門的安保人員以及後勤人員,不需要《教師資格證書》。
相關說明
廣義的教育機構有很多分類:如:
(1)、各種類型和程度的學校(如普通學校和專業學校);
(2)、學前教育機構(如托兒所、幼兒園);
(3)、校外教育機構(如少年宮、輔導站);
(4)、成人教育機構(函授學院、電視大學、廣播大學、成人自學考試站等);
(5)、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教育科等);
(6)、教育研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