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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考試時間為:2012年4月8日。考試地點以您的準考證為準。浙財會〔2011〕47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的規定,經研究,我省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於2012年4月8日舉行。現將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考對象和條件
有誌於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工作的組織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壹命題、統壹組織。
《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壹命題,由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各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的免試條件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6大會計類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以憑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兩門科目,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壹門科目。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查。
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免試條件,必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並參加各市財政部門組織的《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或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組織的珠算五級等級考試。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2012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省級單位人員以及在杭部屬院校、省教育廳直管的大中專院校在校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及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在考試報名前,通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具體辦法。凡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網址:kjbm.zjczt.gov.cn)或浙江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網址:www.zjczt.gov.cn)“網上辦事”欄目下“會計之窗”的考試報名系統,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付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2.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
3.考生通過網上交費系統交納報名費及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
4.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至少設立壹個自助報名點,並配專用設備、專人輔導,按照規定的程序輔導考生進行操作,以確保網絡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5.已在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上報名並交費的考生於考試前10天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12年4月8日。
上午9:00-10: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六、考試輔導教材
為便於考生全面系統了解掌握財政部2009年10月發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大綱的基本內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根據最新制度和政策法規編寫了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輔導教材。考生可在網絡報名的同時自主選擇,確定是否需要訂購相關考試輔導教材。
七、考試收費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科目35元。
八、考試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3種。
九、試卷印發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試卷由省財政廳統壹命題、統壹印刷,考試試卷和答題卡領發時間另行通知。
十、閱卷及考試成績的核定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閱卷工作由省財政廳統壹組織。各市財政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按省財政廳的要求將答題卡及相應的數據送達指定地點。閱卷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閱卷工作結束後,由省財政廳確定單科、全科合格標準,核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於2012年4月30日前公布。
3.考試合格人員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下載打印“合格證書”。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可打印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必須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可以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均為當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
4.符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科條件,誤報雙科的,必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在考試前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辦理更正手續。
十壹、工作要求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要按照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等7項規定的通知》(浙財會字〔2003〕34號)的規定,嚴格執行考務規則,嚴肅考風,維護考場紀律,保證各項考務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2.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省財政廳的統壹部署,在報名、考試期間,安排值班人員,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
3.請各市財政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於2012年3月31日前,將《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情況表》(見附件)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附件: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情況表
浙江省財政廳
二○壹壹年十壹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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