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錯誤和舞弊》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以合理確信能夠發現可能導致會計報表嚴重失實的錯誤和舞弊。這裏所說的錯誤和舞弊,是指被審計單位故意或者故意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行為。《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8號——違法違規行為》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編制和執行審計計劃,評價和報告審計結果,充分關註違法違規行為,是指除《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外,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的行為。這兩項準則共同構成了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審計錯誤、舞弊和違法違規行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