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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會計挪用職工交的個人社保三年後補交領導負什麽責任

行政或刑事責任。單位會計挪用職工交的個人社保是壹種違法行為,應由其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單位領導知情卻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或報告,也應承擔壹定的領導責任,會被追究相應的行政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