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是從法律角度規定的。當然,實際從事會計工作有證是不夠的。除了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需要通過學習掌握各行業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真實賬戶操作技能。證書的考試是考理論知識。在實際操作中,要重點學習真實的賬戶操作,盡量不要學習模擬的賬套。當然,為什麽考這個證沒有門檻?因為它為更多只需要更多證書就能通過考試的人打開了壹個通道。很多人不明白會計從業資格證和實際會計工作的區別。有證意味著有資格,但妳需要具備的是資格+技能。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生必須通過《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初級電算化》或《珠算》考試,且必須參加全部科目(會計電算化或珠算)的考試。
考試時間: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三科總時長180分鐘;連續考試的方式,三科同時分布,可以選擇任意壹科開始考試;各科考試時間相對獨立,其余時間不能使用其他科目。
2003年7月1日起,全國實行無紙化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三科必須同時通過才有效,不存在免考政策。每個人都必須同時通過三個科目才能拿到證書。
2065438年4月265438日,財政部發布《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通知)》,2065438年4月0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