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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算平衡表的直接基礎

平衡試算表的直接基礎是財務狀況方程。

財務狀況方程又稱基本會計方程和靜態會計方程,是用來反映企業在特定時間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平衡關系的會計方程。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財務狀況等式是復式記賬法的理論基礎,也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基礎。

總分類賬的試算平衡表包括本期發生額試算平衡表和期末余額試算平衡表。平衡試算表是以財務狀況方程和借貸記賬規則為基礎的,試算表的直接依據是借貸記賬規則。

試算平衡表是指根據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和資產與權益的對等關系,對所有賬戶的金額和余額進行匯總、計算和比較,以檢查記錄是否正確的方法。包括試算平衡法的金額和試算平衡法的余額。

平衡試算平衡的理論基礎是

余額試算表的理論基礎是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的等價關系,即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額-本期減少額。根據余額時間的不同,可分為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兩類,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恒等式關系決定。

借方余額的計算公式為:期末借方余額=期初借方金額+本期借方金額-本期貸方金額。借方余額對應貸方余額,是指企業經過賬務處理後,在借方賬戶上留下的金額。其中,有余額的借方賬戶壹般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原材料和庫存商品。

會計處理中的借貸主要用於表示記賬方向,記錄其數量的增減。對於每個賬戶,如果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如果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由於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借貸記賬法被廣泛應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要記錄財產物資的增減,計算營業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