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法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壹次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但是稅法並沒有強制明確的規定發票的開票人與復核人不能是同壹個人,所以還是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處理。
3、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要盡量遵循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做好不相容崗位的職責分離。同時,也不必太過死板,拘泥於細節,還是要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應對,只要保證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