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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退回的款項進行會計分錄?

1.買方收到退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賣方企業需要抵消其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壹般納稅企業)(紅色)。

同時,成本被轉回,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