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證,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2.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3.財務人員應熟悉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會計制度。
4.財務人員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工作,保證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6.財務人員應熟悉本公司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財務信息,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服務。
7.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或公司領導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無關人員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8.財務人員應認真學習和執行本《財務人員管理制度》,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財務人員, 公司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要求
1.認真執行國家財務方針政策,遵守財務會計制度、財經紀律。
2.按時完成公司的各類財務報表的編制及分析。
3.認真執行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各項開支範圍。
4.及時進行財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和文件保存。
5.認真審核會計憑證,分析成本費用的合理性,核對債權債務的正確性。
6.認真審核各種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填制和匯總現金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7.認真登記編制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和各種輔助臺帳。
8.根據公司領導的要求,提供清理債權、債務的數據資料,核對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情況。
9.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的現金管理制度。
10.作好庫存現金、現金收據的保管工作。
11.辦理日常現金出納業務時,應保證出納業務收付無差錯。做到帳實相符。
12.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登記及時、數字準確、字跡清楚。
13.認真整理、裝訂會計憑證和資料。
14.及時匯總正確發放職工工資、獎金。
15.作好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和銀行收據及印鑒的保管工作。
16.辦理好日常的銀行出納業務,保證不開空頭支票、遠期支票。
17.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登記及時準確。
18.及時編制銀行對帳單調節表,負責銀行函證工作。
19.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按規定計提、核對各項稅金,繳納各項稅費。
20.正確編制有關稅務報表。
21.接受稅務部門檢查,及時向公司領導傳達稅務政策。
三、會計憑證、帳簿管理規定
1.目的:規範會計工作行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
2.適用範圍:財務人員 3.基本要求:
3.1.1.必須正確填制會計憑證和登記會計帳簿,如實、及時、清晰的記錄各項經濟業務。
3.1.2.建立和健全記帳工作的責任制,對於每壹種會計憑證,都要有明確的分工,並專人負責審核。
3.1.3.會計人員在調動工作或因故長期離職時,必須將經管的會計憑證、帳簿、款項和未了事項同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並由會計主管或公司指定的人員監交。
3.1.4.會計帳簿和憑證,按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需要銷毀時,應按規定期限和程序報經批準。
4.會計憑證:
4.1.每壹項需要辦理會計手續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按規定的傳遞程序,及時送交會計部門辦理會計手續。
4.2.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
4.2.1.憑證名稱(發票、帳單、收據、支出憑證、入庫單、出庫單等)。
4.2.2.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個人姓名。
4.2.3.業務內容或費用類別、實物數量、單價、金額。
4.2.4.填制單位和經辦人簽證。
4.3.記帳憑證由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
4.4.記帳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
4.4.1.憑證名稱(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帳憑證)。
4.4.2.填制日期和編號。
4.4.3.業務內容摘要。
4.4.4.會計分錄(包括會計科目、明細科目名稱、記帳方向、金額、科目名稱編號)。
4.4.5.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4.4.6.填制、審核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章。收付款憑證還必須由出納人員簽章。
4.5.財務部門應對各項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認真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6.出納人員必須根據公司領導或其指定的人員審核批準的報銷憑證或收、付款憑證收付款項。
4.7.各種記帳憑證應按照順序編號,連同所附原始憑證按期裝冊,加具封面、歸檔保管、不得丟失。封面上應註明單位名稱、所屬年度和月份、記帳憑證的種類、張數、和起訖號數,並由有關人員簽章。
4.8.各種重要的原始憑證,如合同、契約等應另編目錄,單獨保管,並在有關記帳憑證上加註說明。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如工資單、出庫單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但要註明屬哪張憑證的附件或加註其他說明。
5.會計帳簿:
5.1.公司財務部門應設置總帳、現金明細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各種必要的明細帳及輔助臺帳。
5.2.總帳根據財政部頒發的會計科目分設帳戶,根據記帳憑證或科目匯總表進行登記。
5.3.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根據收、付憑證順序逐筆登記。
5.4.各種明細帳根據記帳憑證或原始憑證進行登記。
5.5.月終時,將總帳科目的余額分別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有關明細帳的余額核對相符。
6.記帳規則:
6.1.啟用帳簿時,應在帳簿封面頁載明單位名稱、啟用日期、***計頁數(活頁帳應在裝訂成冊後註明頁數),由記帳人員簽章並加蓋公章,調換記帳人員時,應註明交接日期,並由接辦人員簽名或蓋章。
6.2.登記帳簿應用藍、黑墨水,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紅色墨水只能在沖帳和規定允許時使用。
6.3.登記帳簿應將憑證的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帳內。
6.4.當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後,應在月終後及時結帳,結出當月和累計發生額。
6.5.會計憑證和帳簿的記錄不刮擦、挖補、塗抹或用退色藥水。
6.6.更改字跡。發生差錯時,可用紅字沖銷、補充登記等方法進行更正。
6.7.各種帳簿的數字要經常核對,做到帳證、帳帳、帳實、帳表相符。
6.8.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金額,應同現金庫存數額相符,不得私自挪用現金或以借條、白條等單據沖抵庫存現金。
6.9.銀行存款日記帳要定期同銀行核對壹次,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調節相符。
四、票據管理辦法
1.目的:為了加強票據的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票證管理規範,維護公司經濟秩序。
2.適用範圍:財務人員。
3.發票管理辦法:
3.1.任何人不得出售發票,不得撕毀、塗改、 轉讓(包括轉讓性代開)、銷毀和拆本使用業務性發票。對填寫錯的發票應完整保存其各聯,不得私自銷毀。如丟失業務性發票,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3.2.向稅務機關購買的發票應由財務專人保管、領用、登記。
3.3.對單位內部使用的非經營性票據,如內部借款單、內部結算憑證等,也應妥善保管。
3.4.對外收取各種款項均需到財務部開據正式對外收據。
3.5.發票項目必須填寫齊全,開據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順序、逐欄全部聯壹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壹致,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6.用完的內部發票,應按時歸檔。
4.銀行支票使用規定:
4.1.支票是銀行存款人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托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票據。
4.2.單位從銀行領用的空白支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只限本單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簽發空白或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
4.3.簽發支票各單位應有單位負責人同意開據的支票領用單,壹般由所屬單位財務人員辦理。
4.4.簽發支票應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寫,未經規定填寫被塗改冒領,由簽發人負責。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內容如有更改必須有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壹證明。
4.5.簽發支票原則上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款項用途及金額,金額難以確定的,在限額前加¥符號,支票限三天後必須報帳。
4.6.暫不填寫金額的支票,只限轉帳支票適用。
五、資金管理辦法
1.目的:加強資金的整體運作,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提高 資金的營運效益
2.適用範圍:財務人員。
3.總則: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籌集資金、信貸管理、內部資金的融通和管理,統籌安排資金的使用。
4.資金的收取:資金由公司財務部門統壹收取,所收各種款項壹律解入公司銀行帳內,要做到所收款項及時存入銀行。
5.資金的支出:
5.1.現金的支出和報銷應由公司領導或公司指定的負責人審批,並簽字同意後,財務人員才可執行。
5.2.支票的支出應由公司領導或領導指定的負責人審批,並簽字簽發支票領用單(要填寫詳細用途)後,財務人員才可簽發支票。
5.3.財務人員每月按國家規定計算應交稅款,並審核、匯總資金使用計劃,做好債權、債務的回收清理工作,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做好資金的控制、核算、分析工作。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
2.適用範圍:財務人員
3.會計檔案歸檔範圍: 。
3.1.永久:
3.1.1.年度會計報表;
3.1.2.外經財務帳目、單據、報表;
3.2.二十五年:
3.2.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3.2.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3.2.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3.3.十五年:
3.3.1.各種憑證;
3.3.2.二級明細帳;
3.2.3.總分類帳;
3.3.4.會計移交清冊;
3.4.五年:月、季度會計報表
3.5.三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會計檔案歸檔要求:
4.1.會計憑證歸檔要求:
4.1.1.會計憑證壹般按月歸檔。
4.1.2.憑證登記帳簿後,應將各種記帳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號順序組卷,每本為壹卷,剔去金屬釘,編寫頁號。
4.1.3.記帳憑證附件做到整齊、美觀、結實,填寫封面和脊背,並在封面與脊背接縫處加蓋財務專用章和裝訂人印章。
4.2.會計帳簿歸檔要求:;
4.2.1.會計帳簿按年度立卷。
4.2.2.帳簿壹般都有固定格式和明確分類,立卷時要按帳簿種類, 本帳簿為壹卷,每本帳簿要加貼封面。
4.3.會計報表歸檔要求:
4.3.1.會計報表要按年度立卷,立卷時要區分不同保管期限。
4.3.2.年度報表與季度、月度報表分別組卷。
4.3.3.每卷均需編有頁號和裝訂封面。
第壹步:下定單:采購PO經部門經理批準後下給供應商。
第二步:收貨:供應商將貨物按時送到IQC,IQC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點貨、檢驗。如合格收下貨物,不合格由質量部在二個工作日內開MRB會義並取得不合格供應商處理單,並在ERP中出單據交財務,並由采購在二個工作日內與供應商協商後退回供應商,並通知財務。
第三步:收發票:
第四步:請款:國內采購業務IQC收齊所有單據後填寫請款單,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按規定要總經理批準的還要經總經理批準。進口采購業務由報關完成以上請款。
第五步:財務審核付款:
(2) 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采購:
第壹步:請購:按公司規定走采購流程,部門經理應控制是否超過預算。
第二步:下定單:同上
第三步:收貨驗收:IQC收貨,請購人領貨並驗收並領貨。
第四步:收發票:同上
第五步:請款:采購按(1)請款
第六步:財務審核付款
三、具體業務的票據操作指南:
(壹) 材料采購:分為國內采購業務、進口采購業務。
(1) 國內采購業務:
要求單據:PO、收貨單(對方送貨單)、發票、請款單。
要求請款單供應商名稱或代碼與發票和PO上的完全壹致。
要求發票上的每個原料的數量與送貨單上的壹致、且不得高於PO上的數量。
要求發票上的每個原料的單價與PO上的壹致或低於PO單價。
如果PO約定的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請款單應與其壹致、總金額與發票壹致或低於發票。請款人認為以上有差異的應在請款時說明,如不說明的視為同意。
(2) 進口采購業務:
要求單據:PO、收貨單或對方送貨單、發票、報關單、請款單。
具體要求適用國內采購業務要求,拆定單不得低於報關單所列金額,如高於報關單金額可以填二張請款單壹張按報關單金額,另壹張用於補付無報關單等特殊情況的付款。
(二) 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采購:
業務流程使用單據:使用單位必須提供請購單、PR、CEAR(二千美元及以上的)。
請購、批準、采購下定單、收貨、領貨(驗收)。
要求於材料壹致,對於單位物品含稅價格在二千元以下的要求取得增值稅發票(在同等價格條件下)。
比材料采購多二張單據。
請購單:
領貨(驗收)單:
三、 對單據的要求:(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單據將退回)
1、 PO:
(1) 要求與ERP中的各項內容壹致、項目齊全。
(2) 編號不得重復。
(3) 增加ERP供應商編碼。
(4) 要求請款時交給財務的PO是在ERP中最新的,如手工PO有修改或增加請在修改處請采購經理簽字批準。
2、 收貨單或對方送貨單:要求原件,並寫實收數量、收貨號(與ERP壹致)有收貨人簽名和日期。如有塗改主管簽字確認。
3、 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
采購審核內容:開票日期至請款日不得超過80天;要求審核數量。
財務審核內容:
審核“購貨單位名稱”必須為本公司名稱全稱、“地址、電話”、“稅務登記號”,“開戶行及賬號”等項目填寫必須正確。
應同時取得發票聯(第二聯)及抵扣聯(第三聯),並是否為運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各聯均加蓋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字軌號碼壹致,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各項目填寫齊全、正確無誤,票面金額與實際支付的金額相符,兩聯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不同商品或勞務名稱應分別填寫,匯總金額開立的發票及抵扣憑證應有“銷貨清單”作為發票附件,商品名稱應與入庫單相符;
“數量”、“單價”、“金額”、“稅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各欄計算是否正確,“價稅合計”中的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符合其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規定。
(2)普通發票:
采購審核內容:日期為實際發生日,註意是否遵照規定不跨年度使用;並審核發票的開具日期是否超過該發票規定的使用時限;
財務審核內容:
發票應為發票聯,套印有發票監制章、加蓋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各項目填寫齊全、正確無誤,票面金額與實際支付的金額相符;
不同商品或勞務名稱應分別填寫,匯總金額開立的發票及抵扣憑證應有“銷貨清單”作為發票附件,商品名稱應與入庫單相符;
“數量”、“單價”、“金額”、“合計”各欄計算是否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取得的定額發票上應按發票項目將客戶名稱、日期等填寫齊全;
(3)國外發票:
原則上要求原件,如復印件應經過財務經理批準。
4、 報關單:要求原件。
5、 請款單:要求所有項目填寫齊全準確,不得塗改。經部門經理批準,超過授權限額16萬元的經總經理批準。
四、 特殊業務的說明:
1、發生銷回退回或折讓是指應質量等問題要將產品退回給供應商或讓供應商同意在其貨款中扣除款項。
(1)對於增值稅發票:
分二種:
壹種發票還沒有交財務的,請退回讓供應商重開。
另壹種是已交財務認證,請通知財務,由財務到稅務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由對方開具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交財務。
(2)普通發票國外發票:
財務未入賬,可以退回讓供應商重開。或可開具紅字發票。
2、預付款:對於國外預付款,報關應在收到報關單的第壹時間交財務核銷,以保證後續貨款的支付。對於國內預付款,應按PO或合同的規定填寫預付款請款單,原件應在請最後壹筆款項時附上。
收款流程
YES YES
流程 ①
負責人:業務代表/業務助理 直接上級:業務部門經理
負責要點:
1、 準確跟進訂單的完成情況。
2、 按照合同或訂單準時與客戶對帳,交付全部發票。
3、 每周/月末匯總應收帳款和收款計劃表並提交直接上級。
4、 聯絡好收款時間上報給上級領導、及時收回貨款。
流程 ②
負責人:業務部門經理 直接上級:總經理 報表分送部門:財務部經理
負責要點:
1、 每周/末匯總應收帳款及時間表並提交給財務部和總經理各壹份。
2、 負責對超期或不良帳款匯總和確定解決方案。
3、 負責超期或不良帳款解決方案,直至全部收回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