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原材料的核算
1、實際成本法―――設置的賬戶有“原材料”和“在途物資”
(1)購入材料
①購入材料需要看兩方面,壹:是否入庫;二:是否付款
如果驗收入庫: 通過“原材料”核算
如果尚未驗收入庫:通過“在途物資”核算
以支票支付:通過“銀行存款”
如果付款 以銀行匯票支付:通過“其他貨幣資金”核算
以銀行本票支付:通過“其他貨幣資金”核算
款項已經預付, 通過“預付賬款”核算
如果簽發並承兌商業匯票:通過“應付票據”核算
未付款 如果背書轉讓壹張商業匯票:通過“應收票據”核算
如果只是款未付,則通過“應付賬款”核算
②如果發票賬單月末仍然未到達,應按照暫估價記賬,下月初再用紅字沖回,收到發票賬單後再按照實際金額記賬。
暫估: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沖回:作分錄相同及金額為紅字
(2)發出材料――看材料的用途
借:生產成本 (車間生產產品領用材料)
制造費用 (車間壹般物料消耗)
管理費用 (行政管理部門領用材料)
銷售費用 (銷售部門領用材料)
貸: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