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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東西會計分錄怎麽寫

銷售東西會計分錄寫法如下: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結轉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資料擴展: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壹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