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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押金會計分錄怎麽寫?

企業出租房屋或包裝物時,都會收取壹定的押金。收到押金時,可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收取押金分錄處理

收押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

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於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支付押金的會計分錄怎麽寫?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