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會計基礎第三章中寫到:收入-費用=利潤,可是為什麽第二章中又寫到:利潤=收入-費用+利得-損失?

會計基礎第三章中寫到:收入-費用=利潤,可是為什麽第二章中又寫到:利潤=收入-費用+利得-損失?

您好!這兩個計算式子,其實並不矛盾。

利潤=收入-費用,這是簡單的關系式。

利潤=利潤=收入-費用+利得-損失=(收入+利得)-(費用+損失)

利潤的定義:

利潤是指企業在壹定的會計期間內所獲得的以貨幣為計量單位的經營成果。

利潤的基本計算: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資產減值損失: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或損失):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投資收益(或損失):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利潤總額 = 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收入: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得利。

營業外支出: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按壹定比例向地方政府稅務機關計繳的的所得稅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