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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中心的工作內容

建立會計核算中心,按照“單壹賬戶、集中支付、統壹核算”的管理方式,對行政單位或視同行政單位的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集中統壹核算,取消各單位原有的銀行賬戶和會計崗位,實行單位報銷的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和會計監督,從而改變目前單位、部門、層級開戶的狀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在核算中心的運行過程中,單位報銷會計是與核算中心關系最密切的。作為會計信息的傳遞人員,核算中心傳遞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直接關系到會計信息的正確性,報銷會計報表的質量直接影響到核算中心會計工作的質量。從某種意義上說,報銷會計已經成為會計核算中心的“壹線”人員,因此報銷會計的規範化就顯得尤為重要。

辦理報銷手續

1.費用處理。報賬核算應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支出標準進行,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專款專用,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

各類費用報銷要註意:會議費報銷必須附會議通知、會議預算表、會議登記單;報銷接待費必須附有接待標準和審批表;

大額裝修費用報銷須附相關審批文件;購買專項控制物品應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方可統壹采購。屬於政府采購範圍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此外,在資金結算中,需要轉賬支付的業務,不得以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