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目的包括直接目的和終極目的。直接目的主要體現的是不同審計信息使用者直接的需求動機,終極目的體現的則是撇開具體的審計信息使用者,從社會經濟權責結構的整體考察所形成的對審計需求的動機。審計的直接目的是降低信息風險,而終極目的是維護經濟秩序,兩者之間存在相輔相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