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
報名條件
考試科目
報名時間
考試時長
考試題型
成績管理
考試的組織實施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和《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浙財會〔2013〕28號)相關規定,現將浙江省2014年度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請查看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
回頂部↑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回頂部↑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2014年12月31日前,暫不進行珠算科目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三科連考,各科成績須壹次性同時合格才有效。
回頂部↑報名及考試時間
2014年第壹次
1.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通過網絡報名。原則上每個季度安排1次報名,即於每個季度的最後壹個月份安排報名,次月起的壹個季度內安排考試。2014年度首次報名時間初定為2013年12月2-12日(具體報名時間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考試時間從2014年1月份開始。考生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交費、打印準考證。考生報名實行實名報名承諾制度。考生通過報名流程,視同對考試相關公告或協議作出承諾。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填報錯誤的,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修改申請表,前往當地會計管理機構提交修改申請,申請受理時間為報名當月1-20日的工作時間,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請。考生應認真填寫個人信息並承諾信息真實。因個人信息不實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原則上應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考點參加考試,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其他考點(不包括寧波)參加考試。但是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必須根據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關材料。
3.具體考試場次由考點所在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在系統中設置、分配,考生可根據考場安排自主選擇考試場次以及考試日期,壹經選定不得修改。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試報名費用。
4.在2014年度內,每個考生最多可以報考3次。
各市報名時間請查看“2014年浙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回頂部↑考試時長
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考生可以連續進入下壹科考試,但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不得超過60分鐘,每場考試開考30分鐘後方可提前交卷。
回頂部↑ 考試題型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分理論和實務操作兩部分,理論部分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部分是財務軟件的操作題。
回頂部↑考試費用
無紙化考試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科目,每科目35元,《會計電算化》科目40元,由考生在網絡報名時交納。
回頂部↑考試成績
考生可在考試完成7個工作日後,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成績。考試成績三科同時合格人員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合格證書”。合格成績自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考生應在成績有效期內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回頂部↑ 證書調轉
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應當遵循以人為本、證隨人走的原則,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並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
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手續辦理詳情請查看《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