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賬前,財務部會計應對供應商提供的對賬資料進行初步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對賬資料應由供應商進行補充和完善。首先審核對賬程序,是否經過授權人簽字認可,然後審核以下內容:
1.對於只提供余額而沒有明細科目的對賬數據,不進行對賬。
供應商必須提供自上次對賬以來的所有賬戶信息;如果以前從未進行過對賬,則必須提供雙方開始業務往來以來的所有賬戶信息。如果對方因財務賬目審計而發函要求核對賬面余額,也應按上述原則處理。
2.如果供應商直接根據其銷售部門的交易數據而不是財務部門的賬目提供對賬信息,則不進行對賬。
雙方核對的賬目應該主要是財務賬目,供應商銷售部門的賬目可能與其財務部門的賬目不壹致,對賬基數有問題,會給雙方日後的清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最終的清算會以雙方的財務賬目為準。
3.對於多年沒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即使有企業授權人簽字認可,供應商對賬資料也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提供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否則不進行對賬。
因為我們對多年不做生意的供應商不太了解,原來的企業可能已經解體重組了,現在和解和後期的催款可能是個人行為,不代表原來的企業,和解人也不壹定有權索賠。
4.對於對賬手續和賬戶資料齊全的供應商,要及時對賬並出具對賬單。
5.有些供應商屬於小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會計資料不全,很可能缺少以前年度的會計資料。這種情況怎麽處理?
如果未來雙方繼續合作,應該在現有資料上發表“有保留的聲明”,至少是賬目完整的壹年,不會造成歷史遺留問題。什麽是“限定語句”?就是在對賬單上加壹段說明,說明雙方對賬只是基於某年某月以來的賬目信息,因為供應商提供的賬目不全。上壹年度的賬目還沒有核對,報表暫時是根據壹定的余額發出的。采購企業保留根據證據進壹步調整賬目的權利。
如果供應商賬目不全,雙方余額不符,那麽供應商通常會同意暫時以雙方余額中較小的壹方為準出具對賬單。如果采購企業的余額較小,則不需要調整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如果供應商的余額較小,采購企業將降低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並通過報表確認收入(債務重組)。此時,供應商必須在聲明上簽字,同時加蓋公章。
6.發票丟失不能確認為采購企業責任的,采購企業不能確認對賬單上的債務,應要求供應商減少債權。
7.如果采購企業的財務部門采用手工記賬,最難發現的就是跨賬錯誤。對方入了賬,我們沒有在賬本上錄入,很可能是錯賬。但是從手工賬上查串賬是非常困難的,而在財務軟件上查串賬是非常容易的,主要是查有沒有這個金額。
8.為了便於對賬,應要求供應商在下次對賬時攜帶此聲明或其副本。
核算
1.對賬後必須及時調整賬目。如果對賬形成的未結賬項長期留在對賬單上,以後要對賬就需要重新核實,否則不知道怎麽處理賬;另外,不調賬會影響企業應付賬款的真實余額。如果賬目調整需要供應商提供復印件,應要求供應商予以配合;對於金額較小的未結清賬款,可以簡化賬務處理,以對賬單和企業自制說明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進行賬務處理。
2.如需供應商調賬,采購企業也應督促和協助供應商及時調賬。因為如果供應商不及時調賬,也會影響其應收債權的真實余額。
保留聲明
65438+裝訂報表按照會計檔案保管規定進行管理。
2.應付賬款會計崗位發生變化時,庫存報表也應進行交接,並在會計崗位交接清單中特別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