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部分樓層空調系統改造,符合大修理條件的,改造支出資本化;不符合大修理條件的,改造支出費用化。
相關規定: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壹)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作為分期攤銷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壹、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固定資產的壹般修理支出,將不被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而被當做收益性支出當期予以扣除。只有符合壹定條件的修理支出,即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修理支出,才有必要作為長期待攤費用,予以分期攤銷。本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了不同來源下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的確定方法,所以本項規定的條件就是指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達到根據本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所計算出來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往往旨在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提高其使用價值。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根據本項的規定,必須是使固定資產經過修理後,其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否則就不被當做大修理支出。本項條件結合第壹項條件,就構成了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兩個充分前提。
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應在大修理間隔期內平均攤銷,而本條對此做了變化調整,規定符合本條規定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應該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這主要是考慮到這部分支出,已經符合資本化條件,構成了固定資產的價值,其效益體現於固定資產的剩余使用年限中,根據收入與支出相配比原則,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分期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