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的標識
壹般納稅人主要從事貨物的批發和零售:年銷售額654.38+0.8萬以上的可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年銷售額654.38+0.8萬以下的為小規模。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654.38+0萬以下,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654.38+0.8萬以下的,屬於非納稅人納稅人。反之,就是壹般納稅人。
2.不同的稅率
壹般納稅人的稅率為17%,可以抵扣用增值票購買的貨物的稅款;非納稅人的稅率為4%(商業)或6%(工業)。但是不能抵扣進項稅,也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同時,壹般納稅人購買小批量商品不能抵扣進項稅。
3、稅率計算方法不同。
壹般納稅人的計稅公式為:
凈營業收入=營業收入-營業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產品稅+
租金凈收入、其他資產租金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租金凈收入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收入。
轉移凈收入的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收入-轉移支出。
非納稅人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4.賬單差異
壹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票,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特別票,也就是普通納稅人,可以為公司抵扣壹部分稅率。非納稅人不能輸入扣除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範圍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謂核算不完善,就是不能正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增值稅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主要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年應納稅銷售額在654.38+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在654.38+80萬元以下。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單位和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
(3)自1998年6月65438+7月1日起,凡年應納稅銷售額在1.8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商業企業,無論其財務核算是否健全,均不得認定為壹般納稅人,應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繳納增值稅。這裏的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和企業單位,以及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並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或者企業單位。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關於非普通納稅人和普通納稅人區別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