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新兵基本素質,設置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總成績達到4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下壹輪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人選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1:3的高分低分比例確定(筆試總成績相同的,納入資格審查名單)。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以上材料均須為原件及復印件。
因故出現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