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維修服務,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物業費票據,抵扣結算,
借:管理費用
貸:應收賬款
借或貸:銀行存款(結算差額)
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壹條規定,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壹張記帳憑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