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稅金滯納金
貸款:銀行存款
第二,補繳增值稅
1,未支付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2、經過稅務檢查,多余部分要求補交。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增值稅-稅務檢查和調整
付款時間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稅務檢查和調整
貸款:銀行存款
(不用交稅,只需做如下分錄即可: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銀行存款)
第三,補繳所得稅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銀行存款
以前年度的稅款可以在繳納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壹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說的稅,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以外的可以扣除的各項稅金及附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稅務處理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2號)第六條規定,企業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彌補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但彌補費用的確認期限不超過5年。
接受稅務檢查並補繳以前年度稅款的企業,應按上述規定作為企業所得稅處理。
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會計分錄同上。因為還的關系,除了原來的增值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這些都需要在做賬的時候考慮進去。建議財務部門每年核算增值稅,多查,避免被稅務局查處補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