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會計部門,由出納管理的貨幣。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庫存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余額,企業應設置“庫存現金”科目,庫存現金屬於資產範疇。借方登記企業庫存現金的增加,貸方登記庫存現金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庫存現金的實際數額。
庫存現金如何做賬務處理?
首先,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如果企業有內部周轉使用儲備基金,可以單獨設立“儲備基金”賬戶。
二、企業增加庫存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減少庫存現金並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將庫存現金反映在貸方。
三、企業應設置“現金登記簿”,根據收付憑證,按業務順序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現金收入總額、現金支出總額和當日余額,並將余額與實際庫存進行核對,確保賬實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本科目余額壹般不反映在貸方。
手頭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照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由銀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離銀行的遠近核定。限額壹般根據本單位3-5天日常零星支出所需現金確定。偏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開戶單位的現金限額,可根據日常零星支出需要確定5天以上,但不得超過15天。
單位在多家銀行開戶的,開戶單位的現金限額由壹家銀行核定。獨立核算單位在銀行開戶的,必須核對庫存現金限額;獨立核算的子公司,由於沒有銀行賬戶,但需要保留現金,也要核實庫存現金限額,該限額可計入其上級單位的庫存限額;商業企業零售網點需保留零錢備用金,其限額可根據業務需要核定,但不計入單位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的計算方法壹般為:
庫存現金=上月日均付款(不含月平均工資)×限定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