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名義財務總監的危害包括:公司的稅務風險、公司高層開具發票不規範導致的發票風險、合同簽訂中的財務責任、違反法律的合同法律風險、財務總監審核費用發票不仔細導致的報銷風險。如果妳是繼任財務總監,壹定要和前任財務總監做好交接,上任第壹時間去稅務局變更財務總監信息,明確前任遺留問題的法律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壹條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蓋章;設有總會計師的單位,還必須由總會計師簽字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