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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宋丞相張盾引薦。

張盾(1035—1105),福建浦城人。《宋史·張盾傳》說:“勇俊,博學,擅文”。“Xi寧初,王安石邴正,悅納其才,起用其為編修三司之官,並增聘其才,以校改中文書。”宣還被任命為湖南省北檢的防務使節,並以武藝學聖旨,直接判書院官兵為武官。熙寧七年(1074)五月,任第三司使(相算),同年十月,提出建立變法的重要機構——第三司會計部。在這裏,他大力贊助王安石變法,成為變法派的中堅力量。熙寧八年(1075),王呂角被貶,被貶,鄧宛談“令輔會慶之奸臣,知湖州”(1)。

元豐三年(1080),宗申開始起用張盾為謀士。當時王安石情緒低落,退居金陵。元豐年間寧新政的延續,基本上是與、蔡確(元豐任宰相五年)等變法領袖對變法的堅持分不開的。

隨著政治動蕩,張盾的壹生幾經沈浮。《宋史》實際上把他列為“奸臣傳”,對他的主要“罪狀”是要盡力恢復西豐舊法,向朝臣進貢;打開缺口,誹謗任緒安。

性格帥氣,博學多才,文筆好。中進士後,第壹次被任命為縣令。他經歐陽修推薦,入朝試館。他被瓦解了,回來當了縣令。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邴正賞識張盾的才能,起用其為第三司的編輯,幫助推行新法。熙寧五年(1072年),張盾奉命巡視鏡湖北路。經過三年的艱苦工作,他探索了數百英裏的領土。此後,他歷任朝廷和郡縣官。

宋哲宗即位後,搬到張盾去了解樞密院。當時任緒安來朝,司馬光和呂公著主政,新法盡廢。張盾努力奮鬥,所以他被流放到縣裏。元佑八年(1093年),宋哲宗掌政,針對邵舒曦寧、元豐,次年改稱邵聖,任尚書左侍郎。張盾作為總理,恢復了新的法律,並對元佑的部長們進行了報復。活著的人逃跑了,死去的人追捕和貶損死者,並試圖追捕和廢除任緒安,但宋哲宗意識到這還不夠。雖然張盾在對待舊黨時過於咄咄逼人,但他只是在玩政治,但他不能以官階自私地對待他的親屬。

宋徽宗建立後,遷至張盾,並封沈國公。然而,張盾試圖反對他的繼任者,所以他有嫌隙,並利用韓重言和曾布作為階段,調和新舊黨。張盾因罪被貶,死於崇寧四年。

張盾足智多謀,果斷果斷,對政治尤其敏感。他知人善任。同時軍事能力高,文武雙全。如果宋朝能夠接受他的建議不選國王,那麽就不會有宋徽宗,也不會有以金滅宋的結果。中國可能早就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