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再次提醒投資者,在與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和投資初始硬幣發行(ICO)時,要防範潛在風險。證監會於2017(註1)9月5日發布關於ICO的聲明後,對多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和部分ICO發行人采取監管措施。
證監會已致函7家位於香港或與香港相關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註2),警告它們不要在無牌情況下買賣屬於“證券”(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加密貨幣。
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大多已確認未提供相關加密貨幣的交易服務,或已立即采取糾正措施(包括將相關加密貨幣從交易平臺下架)。在適當情況下,中國證監會可能會采取進壹步行動,特別是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無視《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規定的慣犯。
中國證監會還向7家ICO發行人發函。他們大部分已證實已遵守本會的監管制度,或已立即停止向香港投資者出售代幣。證監會將繼續密切監察ICO的活動,不會容忍任何違反香港證券法的行為。
ICO基本上是初創企業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的眾籌活動。ICO發行人壹般會咨詢律師、會計師、顧問等市場專業人士,並在他們的協助下,將其銷售的加密貨幣構造成功能性代幣,從而繞過《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監管範圍和證監會的監管。
中國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我們會繼續監察市場,並在必要時采取執法行動。不過,我們亦促請市場專業人士進行適當的檢查,以防止欺詐或可疑的籌款活動,並協助本會確保遵守法例。」
過去,投資者向中國證監會投訴,他們無法從加密貨幣交易所開設的賬戶中提取法定貨幣或加密貨幣。壹些投訴者表示,加密貨幣交易所挪用其資產或操縱市場,或者因交易所平臺的技術故障而遭受重大損失。有幾起針對ICO發行人的投訴涉及無證或欺詐活動。
中國證監會中介部執行主任梁鳳儀女士表示:“投資者在沒有充分了解加密貨幣和ICO的風險,或者沒有對可能的重大損失做好心理準備的情況下,不應該進行投資。如果投資者將法定貨幣和加密貨幣存放在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應註意資產被黑客攻擊和挪用的風險。”
我們還敦促投資者在投資加密貨幣、ICO和使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服務時,註意不斷增加的價格波動、黑客攻擊和欺詐風險。由於上述活動發生在網上,受害者可能很難采取行動從加密貨幣交易所或欺詐者那裏挽回任何損失。
如果加密貨幣交易所與香港沒有聯系,或者不為加密貨幣或作為“證券”的“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服務,證監會可能沒有權力監管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和ICO發行人。不過,壹旦發現有欺詐行為,本局可將個案轉交警方調查。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