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發票的成因:
1,發票因為遺忘沒有及時記錄;
2.對於上壹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會計因為報銷人員沒有及時報銷,直到新年才拿到發票;
3.對方去年已經開了發票,但是因為錢沒有全部收到,第二年才給的發票。
不可避免的跨期費用:
1,新年工資和年終獎;
2.不同時期已支付但已取得發票的費用;
3、以前年度費用本年支付;
4.沒有發票,也沒有應付的預提費用。
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的第6和第7年代碼是發票的印制年份,不是發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
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取得的,企業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金額入賬;但在最終結算時,應補充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對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經企業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追溯扣除至項目發生當年,但追溯支付的確認期不得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