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息收支核算。利息收入和支出是金融企業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會計核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企業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按期計算利息收入和支出。
(2)收費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收取手段費是金融企業辦理金融業務發生的費用,企業應當按照收支兩條線的會計原則進行單獨核算,不得直接將費用收入作為支出沖減。如有特殊規定,應先記錄,再按有關規定提取使用。
(3)津貼的核算。撥備包括壞賬撥備、貸款壞賬撥備和投資風險撥備。壞賬準備是指按照利息、應收保費和應收再保險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準備;呆賬準備是指金融企業根據貸款余額,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準備;投資風險準備金是指金融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長期投資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