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全部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合理預測全部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全部可能發生的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為什麽要確認沒有發生但可能發生的資產損失?由於企業的經營活動存在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該制度要求企業在會計核算中遵循謹慎性原則,即企業在面對不確定性做出專業判斷時應保持謹慎,充分估計各種風險和損失,不高估資產或收入,不計入負債或費用。保證資產的真實性,符合資產定義的要求(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我國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不僅說明了謹慎性原則的重要性,而且旨在避免虛增資產導致企業利潤虛增,保證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可比性。需要註意的是,謹慎性原則的適用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設立秘密準備金,否則就是對謹慎性原則的濫用,會被視為重大會計差錯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