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的基本結構
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控制程序三個方面。 壹般來說,企業資金的內部控制體系主要可以分為事前防範,事中控制和事後監督三個環節。
事前防範
首先,企業需要建立壹套嚴格的內控規章制度,包括《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企業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資金計劃管理辦法》、《企業資金授權審批管理辦法》等壹些與資金管理相關的制度。
在企業的資金管理過程中,要合理設置職能部門,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各司其職,建立財務控制和職能分離體系。充分考慮不兼容職務和相互分離的制衡要求。各部門、各崗位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格局。
另外企業還應當建立嚴格的審批手續,授權批準制度,以減少某些不必要的開支。明確審批人對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資金業務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
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體現在保障貨幣資金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資金安全性控制。其範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應付票據的控制。主要方法有:賬實盤點控制、庫存限額控制、實物隔離控制等。
事後監督
在資金管理過程中,除事前防範,事中控制環節之外,資金的事後監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在每個會計期間或每項重大經濟活動完成之後,內部審計監督部門都應按照有效的監督程序,審計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各職能部門也要將本部門在該會計期間或該項經濟活動之後的資金變動狀況的信息及時地反饋到資金管理部門,及時發現資金的籌集與需求量是否壹致,資金結構、比例是否與計劃或預算相符,產品的賒銷是否嚴格遵守信用政策,存貨的控制是否與指標的壹致,人、財、物的使用是否與計劃或預算相符,產品的生產是否根據計劃或預算合理安排等。
這樣既保證了資金管理目標的適當性和科學性,也可根據反饋的實際信息,隨時采取調整措施,以保證資金的管理更為科學、合理、有效。同時,將各部門的資金管理狀況與部門的業績指標掛鉤,做到資金管理的責、權、利相結合,調動資金管理部門和職工的積極性,更好地進行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