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鹽業總公司(前身為中國鹽業公司)成立於1950。
現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大型國有企業,
廳級國有中央企業,
企業主要承擔兩大任務:
壹是承擔國家食鹽專營的生產經營任務,保障全國合格碘鹽供應;
二、做大做強企業,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擴展數據:
中國鹽業總公司成立於1950年2月,前身為中國鹽業公司,直屬中央貿易部(後改為商務部)管理,主要從事華北、華東、中南地區鹽產品的采購、運輸、調撥、銷售、儲存和出口,並在中央貿易部授權下領導和管理批發私商的食鹽貿易。
1954年4月劃歸中央輕工業部主管。
1964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經委批準,在中國鹽業公司基礎上成立國家鹽業信托,名稱仍為中國鹽業公司,由國務院授權集中統壹管理全國鹽業。
1968年,由於文化大革命,鹽業信托被迫解體。
1980年2月28日,經原國家經委“景清[1980]80號”文件批準,中國鹽業公司更名為中國鹽業總公司。
2000年4月,中央黨政機關非金融企業脫鉤工作小組[2000]9號文件批準,交由中央管理。
現在歸國務院國資委管理,是大型國有獨資企業。
參考資料:
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