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折舊率=可使用年限/年限總和×1
年總和法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
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總和法計提,體現了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原則。
年數總和法原理
根據固定資產折舊原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固定資產的價值全部轉入產品成本。那麽轉移的值應該是100%,簡化為1。簡單來說,固定資產價值完全折舊時,總折舊率應為1,用數學公式表示:總折舊率= 1。
現在讓我們將這個公式展開如下:
總折舊率= 1
=(1+2+3+……+10)÷(1+2+3+……+10)
=(1+2+3+……+10)÷55
=1÷55+2÷55+3÷55+……+10÷55
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為10年,那麽其折舊率可以設置為第壹年10÷55,第二年9÷55,...第三年和10年。
以上是使用年限為10年的固定資產總和折舊法折舊率公式的由來過程。如果是20年,我們只需要使用公式:
總折舊率= 1
=(1+2+3+……+20)÷(1+2+3+……+20)
=(1+2+3+……+20)÷210
=1÷210+2÷210+3÷210+……+10÷210
還可以得到20年內各年的折舊率。【1】例1,有壹件設備,原值78000元,預計殘值2000元。預計可使用4年,年折舊額按年數總和計算。
總年數=1+2+3+4=10
第壹年=(78000-2000)×(4/10)= 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 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 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 7600。
2.某企業購買壹臺機器,價值30萬元,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為5%。如果按年數總和計提折舊,則計算第四年的折舊額。
本主題考察折舊計算方法中的年數總和法。本題中,年限總和= 1+2+3+4+5 = 15,殘值= 30 × 5% = 1.5(萬元),折舊總和= 30-1.5 = 28.5(萬元)。第二年折舊= 28.5× 4/15 = 7.6(萬元),第三年折舊= 28.5× 3/15 = 5.7(萬元),第四年折舊= 28.5× 2/15 =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