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務處理程序如下:
(1)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
(2)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和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4)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定期編制匯總記賬憑證。
(5)根據匯總記賬憑證定期登記總分類賬。
(6)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各種明細賬的余額合計數分別與有關總分類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7)月末,根據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的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
匯總記賬憑證核算形式的優缺點和適用範圍:
優點:
(1)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大大減少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
(2)定期編制匯總記賬憑證,能夠清晰地反映各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從而清晰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故而有利於賬目的核對和檢查。
缺點:按每壹貸方賬戶編制匯總轉賬憑證不利於會計核算的日常分工,且轉賬憑證較多時,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的工作量較大。
適用範圍:只適用於規模較大,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特別是收付款業務頻繁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