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歸還信用卡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項和暫收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應付租金、收到的存款、整體應付的養老金、職工未能按期收到的工資等。
擴展數據: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款、暫收款或退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相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後回購轉入的資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的差額,在售後回購期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本科目。按合同約定購回商品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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