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的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未達到起征點會計處理:
1、確認銷售收入時做: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單位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結轉免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註意:營改增後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簡稱土地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