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