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工程管理經驗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中具有職稱的工程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5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結構、機械、電氣等相關專業齊全。企業應至少有3名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經專業培訓合格的架子工不少於30人,電工不少於5人。
2.企業註冊資本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360萬元以上。
3.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