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的分類和使用:
1.公章:刻有公司法定名稱的印章,代表公司,用於辦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對外事務;
2.合同專用章:公司簽訂合同時專用;
3.法定代表人印章: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簽名;壹般不單獨使用,需要與其他印章配合使用,如銀行業務用章或對外簽訂協議用章;
4.財務專用章:又稱財務章,用於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
5.發票專用章:公司購買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提示:電子印章:電子印章技術是用先進的數字技術模擬傳統的物理印章,加蓋電子印章的單據與加蓋物理印章的單據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直徑不得大於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和外刊五角星的名稱自左向右循環(圖14)。發放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